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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行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

作者: 来源:工商银行 日期:2021-6-21 22:39:28 人气:10 加入收藏 标签:

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,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规定,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,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,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,我行重申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、产品、服务、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“虚拟货币”交易。

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,一经发现,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、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,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。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“虚拟货币”交易风险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谨防上当受骗。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,可向我行举报。
特此声明。
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6月21日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haodh.com/news/15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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